陆丰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去年以来,陆丰市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入推进国资职能转变和国企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整合优化国有资源,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国有资产持续保值增值。2020年,国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1.77亿元,同比增长24.27%;净资产15.88亿元,同比增长0.28%;营业收入1.41亿元,同比增长17.28%;利润总额981万元,同比增长1624万元;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0.28%。
一、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稳妥推进企业出清任务。制订《陆丰市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陆丰市市属企业出清关停企业工作指引》和《“僵尸企业”一企一策出清工作方案》等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每户企业具体出清方式,出清工作持续稳妥推进,全市15户国有“僵尸企业”已处置出清14户,出清率93.3%。二是加强国有资产清理清查。组织开展对市属国有企业所属土地、房产、在建工程、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等进行全面清查,共清查企业58户,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情况,为推进国有资源整合,做大市属国有资产规模,提供可靠数据。三是按期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印发《陆丰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国企退休人员底数及情况,顺利推进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市应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2516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627人,已全部完成移交协议签订和转移工作,人事档案移交率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率均为100%。
二、加快推动国资职能转变
一是加快职能转变。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归审计部门,按照权责法定的原则,对市国资局的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共建立和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17项,并将国资监管职能调整为12项,精简国资监管事项14项,其中,取消事项7项,下放事项2项,授权事项5项。二是加快公司制改制。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完成了对金叶发展公司、市外贸公司、市二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目标任务。三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开展授权管理体制改革,授权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部分股东重大事项决策权,将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市崇文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市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龙潭灌区水利水电经营有限公司的出资人调整为市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
三、不断健全国资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先后制定《陆丰市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陆丰市国有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陆丰市国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意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多个监管、改革文件及17项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突出管资本、强监管的职能。依据重大事项分层审核要求,对所有重大事项都要经市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有力的推动国资监管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二是加强国资监管企业法制建设。成立法律办事机构,从广东东都律师事务所聘请常务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在建章立制,合同审查、企业改制,风险排查与应对,重大经营活动,协助下属公司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法律纠纷案件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基本形成,法务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法律把关作用日益突显,及时维护企业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加强企业产权管理。做好产权登记年检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审办企业申报的产权登记,国企增资产权划转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监管企业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企业法人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在财务检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督促、限时整改等有效措施,强化监管,通过加强财务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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