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根据陆丰市委、市政府《陆丰市机构改革方案》,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国资局)于2019年3月1日挂牌成立,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预算控制、产权监管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增 值保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履行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指导意见。
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加强人才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和驻陆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
四、承担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指导服务市属国有企业改革。
五、研究编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奖惩;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组织所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根据监管清单,审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改制、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九、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和服务。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推进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推进简政放权,完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突出全过程监管,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强化风险管控。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治理透明度。
陆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人秘股、资产管理股、企业财务管理股。
办公地址:陆丰市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办公楼大院内)
电 话:0660-8831237
邮 箱:lfs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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