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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汕尾市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市府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122号)和《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指标,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以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认真抓好政务公开,保障公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的公开、公正、规范和高效运行,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持续掀起扶贫开发高潮。 
 
 
  
    二、加强组织 
  
我办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扶贫信息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工作内容,特别在精准扶贫识别阶段,严格按照省市的“长期公示、动态管理”原则要求,确保扶贫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准确及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根据省扶贫办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扶贫工作考核范围。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由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指定办公室和业务科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督查落实。 
 
 
  
三、公开内容 
 
 
  
包括:扶贫政策文件,发布相关解读;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和宣传;相对贫困村、贫困户贫困退出标准认定以及程序的公开和宣传,及时公开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对接省扶贫大数据库工作。 
 
 
  
四、公开主要方式 
  
本着求实、方便、透明的原则,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除不能公开的秘密件以外,对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人员姓名职务等进行了公开,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进行公开。 
 
 
  
(一)公开的方式 
 
 
  
1.通过政务平台公开。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对重大工作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定期向社会公开; 
  
2.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在各项目实施单位,就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时间 
  
1.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 
  
2.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3.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4.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二)加强统筹规划。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做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推进价格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汕尾市扶贫办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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