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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意向公告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陆财农〔2023〕103号),省下达给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6万元,按要求,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意向公告如下:
一、计划帮助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返贫监测户购买“防返贫”商业保险项目,预计资金320万元;
二、计划扶持18个行政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预计资金270万元;
三、计划用于返贫监测户产业就业奖补项目,预计资金15万元;
四、余下的资金1281万元计划用于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推进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请各镇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在2024年2月28日前录入广东省数字财政系统和广东省乡村振兴综合平台进行储备,以便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遴选项目。联系电话:0660-8817369。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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