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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陆丰市“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陆丰市“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陆丰市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合计2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170万元,下降6.4%。各项经费支出明细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支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7%,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2%。主要用于政协办用于政协委员往澳门召开港澳委员座谈会,海洋与渔业局前往台湾交流发生的食宿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6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109万元,下降5.8%,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70.7%。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及公务用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9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支57万元,增长172.7%,用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购置14辆日常公务执法用车,人大办购置1辆调研用车,海洋与渔业局购置1辆海域动态监管用车。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166万元,下降9%。下降原因是我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了公务用车42辆,相应减少了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支63万元,下降8%,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9.1%。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召开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下降原因是预算单位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提倡厉行节约,严控不合规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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