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备不实,严肃执法!
2022-10-28 08:58:40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字体:

 为深入贯彻中山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推进“安监1710”行动,近日,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抽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组成15个执法小组,对全市23个镇街开展十月份第一轮统一执法行动。

第一执法小组

第一执法小组联合西区、石岐街道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石岐区普林特橡胶制品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建立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未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问题,现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石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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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执法小组

第二执法小组联合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对广东迪艾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实,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五)项的规定;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市应急管理局火炬开发区分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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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执法小组

第三执法小组联合石岐街道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凯丰塑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高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现场烧焊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企业电线老化等事故隐患,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暂时停业停产,已交由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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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执法小组

第四执法小组联合东区、南区街道应急管理局对广东邦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电箱、消防栓被杂物堵塞、吊臂机缺少保护扣、车间通道占用和未规范存放消防器材等隐患问题,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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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执法小组

第五执法小组联合古镇、南头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东凤镇足辉皮具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疏散楼梯堆放货物阻塞消防通道、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等10项问题隐患,已交由东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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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执法小组

第六执法小组联合东区街道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昦瑞真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现场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焊接作业,灭火器未落实每月检查等事故隐患,已交由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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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执法小组

第七执法小组联合三乡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五桂山创发制食用农产品小作坊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小作坊实际控制人存在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堵塞消防栓等事故隐患,已交由五桂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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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执法小组

第八执法小组联合板芙、神湾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中彩裕盛印刷有限公司和广东冰美人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市中彩裕盛印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安监1710”报备机制不重视,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未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该公司还存在未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剪纸机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等违法行为,已交由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发现广东冰美人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已交由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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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执法小组

第九执法小组联合坦洲镇、五桂山街道应急管理局对广东富源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山市盛展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广东富源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车间灭火器过期等事故隐患,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法定职责,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神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发现中山市盛展纺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该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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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执法小组

第十执法小组联合横栏、板芙镇应急管理局对爱木轩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和大涌镇木易居具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爱木轩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车间内粉尘积尘严重,未按时履行粉尘清扫制度、电路线和开关老化等事故隐患,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已交由沙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发现大涌镇木易居具厂存在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措施、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装置等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已交由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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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执法小组

第十一执法小组联合港口、黄圃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嘉升电器有限公司和广东华捷钢管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市嘉升电器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法定职责;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发现广东华捷钢管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已交由所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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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执法小组

第十二执法小组联合三角镇、民众街道应急管理局对柏立德电子有限公司和富瑞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柏立德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企业未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发现富瑞家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法定七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及时组织排查和清除事故隐患,企业未建立和落实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如实记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已交由所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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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执法小组

第十三执法小组联合小榄、沙溪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光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山市锦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市光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能提供员工岗前三级培训教育情况记录、二楼消防逃生通道不畅通、清洗房电器未采用防爆措施等事故隐患。发现中山市锦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车间消防栓堵塞、生产车间升降平台护栏过低、工业区气瓶过量存放和未采取防倾倒措施等事故隐患,已交由所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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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执法小组

第十四执法小组联合小榄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晖富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该企业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已交由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第十五执法小组

第十五执法小组联合黄圃、南头、东凤镇应急管理局对黄圃镇2家、南头镇1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中山合用保护膜有限公司存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完善,未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等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中山市生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铝块熔炼炉底作业坑存有积水状况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如实记录且未如实通报给员工等问题,现场已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已交由所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发现中山市协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档案建设资料不完善,“安监1710”落实情况存在虚假报备的问题,企业实际控制人对“安监1710”报备机制不重视,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未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四)、(五)、(六)项职责,已交由所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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