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届陆丰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3月24日至25日,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民政局党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市总工会党组、团市委党支部、市开放大学党支部、市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党委、市食品公司党支部、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等9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第七轮巡察情况。市领导吴文韬、黎心远、叶志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汕尾市委和陆丰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有的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对上一轮巡察整改仍不到位;有的单位主责主业意识不强,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有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仍有待加强;有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党的核心引领作用不力,企业领导班子综合管理水平较低,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企业整体发展生机活力不足,拓展业务发展思维固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健全,国有资产出租承包不规范、监管不力等方面问题突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对党的忠诚担当、对事业的负责,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反馈强调,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合力推动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批评,以严肃的监督执纪促进问题整改真正落实落地。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整改要求,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以实际整改成效谱写陆丰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融媒记者:彭煜 蔡泽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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