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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违规野外用火被拘 切勿以身试法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总有人意识不到违规野外用火的危险性,在明知我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情况下,仍以侥幸心理,漠视安全,在禁火期继续违规野外用火。近段时间以来,市公安机关处理多起“违规野外用火”案,相关违法人员受到处罚。希望大家引起重视,杜绝危险发生。
4月4日14时许,在金厢镇城美村后山发生山火。金厢镇政府和城美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市公安局金厢派出所接警也随即到达现场参与灭火,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市公安局金厢派出所民警 林明详:15时许山火已被全部扑灭。经过走访调查,我所发现廖某具有野外违规用火的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廖某伟(男,74岁,广东深圳市人)因在扫墓过程中烧香及抽烟,烟灰等物散落引起墓地旁边的祭祀彩带着火引发火灾。经询问,廖某伟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廖某伟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月4日中午,市公安局南塘派出所在日常巡逻中发现南塘镇梧厝村龙井山发生山火。经查,嫌疑人施某和(男,67岁,南塘镇人)当天上午在扫墓烧香时引燃杂草造成森林火灾。
嫌疑人 施某和:违规用火(引发山火)才知道是违法,我知道错了。
经询问,施某和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施某和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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