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11月17日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第100天。经过3个月的全面整治,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优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较大道路安全事故“零”发生,特别是亡人事故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从8月10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工作启动以来,我市把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全面的整治行动。
市道安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林春家:为争取在短期内实现全年的预期目标,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陆丰市委市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提档升级,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全党动员,全民动手,部门联动,从8月10日开始至11月17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
此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人、车、路、企、救”等五个方面,通过大查处、大排查、大整改、大管控、大劝导、大宣传、大保障、大督导等各项有力整治措施,确保了在短期内迅速扭转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局面,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实现了道路交通隐患大幅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断崖式下降;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守法自觉和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均大幅提升,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基本上都能自觉地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11月17日,历经3个月的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局面迅速扭转,全市实现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比整治前环比下降22.07%,其中亡人事故、死亡人数,比整治前环比均下降63.64%。目前,我市摩电车辆挂牌率平均93.42%,核定载员率平均96.08%,头盔佩戴率平均92.58%,摩托车驾驶人持证驾驶率不断上升,已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114233人,比整治前增加3万人。
市道安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林春家:目前,陆丰已经基本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陆丰将以此作为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具体实践,常态化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营商环境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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