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村民因过失引起火灾被拘留
2021-01-04 11:38:13 陆丰宣传文化网 字体:

  12月30日下午,市公安局南塘派出所对1名在其辖区内因安全意识淡薄、过失引发火灾的内湖镇西陂村村民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了解,2020年12月31日,违法嫌疑人陈某益受雇南塘镇赤坎村火龙果基地农场,为农场清理杂草。因疏忽大意,点燃杂草后引起火灾,过火面积近1亩地。

  火灾发生后,市公安局南塘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认定起火原因是陈某益因贪一时方便,点燃杂草而引起火灾,构成了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在南塘派出所办案中心,接受民警询问的陈某益(男、45岁、陆丰内湖镇人)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安全学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绝不再犯此类过错。

  当前风高物燥,正处于森林防灭火重要时期,广大群众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各项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不能心存侥幸就地焚烧,容易引发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引发火灾,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陆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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