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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入选广东新型城镇化第二批试点
日前,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批试点的通知》,确定22个县(市)作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县(市)。其中,陆丰市榜上有名。
过去一年,陆丰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汕尾市委工作要求,实干当先、奋勇争先,全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2%,经济指标实现“全年红”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农林牧渔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等多项指标增速均居汕尾全市前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呈现新气象。
接下来,陆丰市将以入选广东新型城镇化第二批试点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聚焦富县强镇兴村,切实抓好陆城5大片区城市设计和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扩容,全力建设碣石镇、金厢镇、桥冲镇3个省定典型镇,统筹推动“三甲”一体化发展,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示范运营文章,进一步提高县域发展整体性和协调性。
融媒记者:周雪琴 曾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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