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陆丰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报
中共陆丰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
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报
按照汕尾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2月10日,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9日,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我局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严格按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以立行立改、坚决整改的鲜明态度,迅速落实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开展政治巡察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对党委班子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切实提高站位,周密部署,确保落实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落实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局党委以把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局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带领全局深入开展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细化方案,挂图作战。结合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我局党委通过充分讨论酝酿,研究制定了《陆丰市公安局党委落实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对照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梳理出共2方面17大项37小项需要整改问题,形成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对全局整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三是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我局党委迅速进行传达学习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局务会、专题推进会等,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党委不定期听取整改办和各牵头整改单位汇报,针对整改工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部署,全面推进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全局各单位严格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落实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建章立制,筑牢防线。我局党委在整改问题过程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既注重问题整改成效,更重视建章立制,从健全规章制度和完善解决体制机制层面上下功夫,进一步制定完善了54项规章制度并汇总成册,强化监督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全面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并形成辐射效应。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党委全面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集全警之力高效落实汕尾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最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聚焦聚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整改我局在整改汕尾市委巡察组反馈情况存在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将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专题学习形式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等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落实意识形态学习、培训计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制定了《陆丰市公安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量化标准》,全局各党支部也相应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建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合适人员到网警部门,进一步加强网警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全网管控、主动进攻,进一步维护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的“南大门”。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问题整改不彻底中组织建设不够健全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列入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召开专题组织学习。同时将2个条例内容挂公安网,组织全局进行学习。二是制定了《推进党建工作的十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局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各单位党组织按要求完善配备和及时改选支委成员,保证机构完备、人员齐全、改选及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对被组织部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的中队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组织部的工作指引从发展对象环节重新履行入党程序,目前已吸收为预备党员。
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问题整改不彻底中组织生活不规范情况仍普遍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建推进会,进一步指导“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并规范统一记录;制定每季度《“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和《开展情况表》;局党委严肃开展党组织生活专项检查,并实行一季度一巡查,落实每月随机查的检查督导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各党支部按规定召开“三会一课”,制定《陆丰市公安局规范党务工作十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各党(总)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制定《陆丰市公安机关分类绩效考核办法(暂行)》,将各单位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一把手政绩、评优评先和晋级的重要依据,强化检查督导各单位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局各单位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进一步得到规范健全。
4、针对“选人用人问题较突出”问题没有落实整改中用人导向还存在偏差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对梳理核对出来的执法资格考试作弊的民警三年内职务、职级、警衔得到晋升的个别民警,我局党委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党委会,经集体讨论,决定对他们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并给予约谈,局党委已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5、针对“选人用人问题较突出”问题没有落实整改中交流轮岗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长期未轮岗和中层干部大量职数空缺问题,局党委安排专人负责梳理汇总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干部名单及相关情况,分期分批制定民警交流轮岗方案,并参照汕尾市局做法,逐步形成轮岗固定机制。同时,在充分调研的情况下,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步推进人事填充提拔计划。并形成常态、正规化制度,确保按期完成职位配备和交流轮岗工作。
6、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普遍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中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党委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反省,立行立改。从2019年1月开始,我局不再发放特警训练补贴。不再发放2018年1月以后的“一网考”绩效考核奖励金。下来,我局党委将继续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再次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
7、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普遍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中私设“小金库”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预防“小金库”工作,组织下属各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严禁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责任书》,进一步压实预防“小金库”的领导责任,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制定下发《陆丰市公安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整改。三是为了解决基层所、队的经费困难,近两年来,我局党委想方设法,向陆丰市委、市政府汇报经费困难,争取财政支持,先后两次提高了我局下属基层所、队的财政预算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基层经费压力,从根本上消除了向其他地方部门争取补充经费的思想,彻底扫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四是为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财物管理漏洞,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制定《陆丰市公安机关加强财物管理预防“小金库”十项规定》,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8、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普遍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中涉嫌规避“三公”经费支出问题未整改的整改落实情况。重新制定《陆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陆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摩托车)油料管理规定(试行)》、《陆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用餐及接待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确保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9、针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问题整改不到位中局党委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大,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的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一警情一巡查”登记表,要求相关办案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受立案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受立案工作机制,重点从接警情处理、报案登记、受立案审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按规定履行接报案登记、受立案工作,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受立案审查并依法处理,做到“五个当场”,在接报案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五个当场”制度、内容及投诉方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切实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制定《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整治接处警不规范、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立案不规范以及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10、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中局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仍不够强,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个别干警纪律规矩意识仍较为薄弱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上交出入国(境)证照的个别民警,2020年11月13日已将证照上交集中保管,并对4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对未经报批出境的个别民警,系我局已审批同意其办证请求但未持续跟进导致有出入境记录但无审批表的情况,我局已对该5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证件也已收回集中保管。为进一步堵塞漏洞,我局对全局证照进行全面梳理,健全管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11、针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情况”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中现金管理不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对公转账的同时,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关于及时申请办理公务卡的通知》、《陆丰市公安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现金使用,未再发生超范围使用现金的情况。
12、针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情况”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中涉嫌套取公款现象问题久拖不改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清理实施方案,组织对我局各报账单位2019年至2020年报账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和检查,对“虚构开支套取公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责令违规的个别派出所向局党委作出检讨,并对经办人以及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通过举一反三,在全局开展“虚构开支套取公款”危害性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压实杜绝“虚构开支套取公款”现象的领导责任,筑牢严守财经纪律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对局下属基层单位经费实际开支情况开展一次调研,进一步提高保障基层、服务基层的水平;组织对报账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提高财经纪律意识和水平,从根本上杜绝出现“虚构开支套取公款”的现象。四是完善财物管理制度。制定《陆丰市公安机关加强财物管理预防“小金库”十项规定》,修订完善我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报销手续,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五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全面启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订《陆丰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试行)》、《陆丰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问责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对“虚构开支套取公款”的情况严肃追责, 通过审计监督促进我局下属单位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13、针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情况”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中违规报销费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报销的具体问题落实整改,我局举一反三,针对违规报销费用整改不到位问题,局党委要求财务人员严格财务制度管理,把好审核关,对不规票据一律退回,不得报销入账。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违规报销抬头为非陆丰公安局的不合规票据的情况依然多发”的问题,针对巡察组提出的“违规报销抬头为非陆丰公安局的不合规票据的情况依然多发”的问题,我局开展自查,共清理出名称非陆丰市公安局的票据共59例,大致可分五类,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整改。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
14、针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中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的清单》进行重新整理,对之前形成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的清单再进行一次大检查、大整改,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15、针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中整改任务压得不紧不实的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建推进会,部署未学习传达局巡察整改会议精神的党支部进行学习。开展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签名活动。学习“五个必须”要求,恪守“三个绝不允许”,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下发“七个有之”学习材料,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认真查摆,填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七个有之”方面自查事项报告表》,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16、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台账,并把计划表、学习内容挂局网“党建专栏”作为全局学习示范引领。落实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线条和片区进行深入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17、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中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陆丰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便》,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相关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精神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内容、局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并加以层层推进学习,确保学习力度不减、学习热度不降。二是及时将局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情况挂局公安网主页,作为全局学习示范引领。三是组织召开党建推进会,部署各党支部制定相应学习计划和相关学习内容,指导各党支部完善学习记录,所有党支部均已对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精神进行了再学习。
18、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中平安创建活动开展还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工作目标,竭力推进线索核结、案件打击、逃犯追捕、专案侦办等工作。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摸排倒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二是全力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按照“减量控大2021”工作目标,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集全警之力,在陆城等地区设立50个交通指挥点,每天三个繁忙时段由民辅警站岗执勤,严肃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三是全面深化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陆丰市公安局平安建设禁毒整改工作方案》,以巩固禁毒成果,创建禁毒示范城市为目标,通过狠抓东海镇辖区涉毒问题,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禁毒严打高压态势,并取得一定成效,牢牢守住禁毒“五条底线”,“两打两控”工作成效名列前茅,整体毒情形势呈持续好转态势。四是强化涉黄打击力度。落实东海镇5个派出所联合东海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全面开展涉黄问题整治工作,通过持续开展重点清理清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强线索摸排和案件侦办,全面压缩涉黄犯罪空间,东海镇涉黄问题得到基本遏制。五是成功摘除甲东镇涉枪突出治安问题的帽子。牢固树立“枪案必破、枪犯必追、枪源必查、消除隐患”的理念,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甲东镇涉枪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于2020年12月底成功摘除甲东镇涉枪突出治安问题的帽子。
19、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打违法犯罪行为,持续维护陆丰平安稳定。紧密结合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飓风2021”专项行动,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的工作思路,持续不断地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两抢一盗”、毒品、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突出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群众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群众反映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二是强化治安巡逻防控,全面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整合特警、派出所、各专职队以及社会综治力量,进一步优化武装巡逻勤务机制,在全市成立45支最小单元巡逻应急小分队,积极发挥“一村一警”、网格联防员的作用,合理安排巡逻路线,充分发挥街面武装力量先期处置、动态巡逻、屯兵街面、梯次增援作用,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同时,优化市县际治安检查站(卡点)布局,健全勤务机制,配齐安检查验和防护设备,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查控效能。三是开展优质高效服务,争创文明示范窗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要求,向社会推出33条便民利民措施,扎实推进户政、交警、出入境、行政审批等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化建设。四是严格规范执法执勤,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切实规范110接警、处警、反馈等各个环节,做到接警及时、处警规范、反馈完整,做到装备齐全、警容严整。五是聚焦主动宣传,加强宣传报道树立形象。针对不同群体和不同需求,创新宣传形式、宣传渠道,通过“平安陆丰”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南方+等平台,主动发声,持续开展公安正面宣传,密切警媒合作,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进一步弘扬正能量。
20、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中推进市委“三大行动”重点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营商环境优化年”工作,重点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践行“店小二”服务,全力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二是强化“项目双进会战年”工作。针对涉案财物管理智能仓储项目无实质性推进问题,我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划拨陆丰市公安局涉案财物仓储中心建设用地的请示》,目前该请示事项已由市发改局前期进行规划审批当中,推动解决项目用地问题;针对瀛南、城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已如期开工,进展顺利。
21、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召开陆丰市公安局党建推进会,落实各党支部整理清查本单位阅览室。三是对局警营文化中心各类书籍进行了仔细排查梳理。四是深化反邪教宣传,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同时在微信、抖音等线上社交平台同步进行。五是指导派出所将宗教场所管理纳入派出所日常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安全。
22、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责任意识,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反映一查到底,坚决杜绝“二传手”的问题。二是加强监督队伍力量建设,巡察“回头看”期间,我局监督室已新充实警力3名,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同时,2021年4月,陆丰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已进驻我局,全力监督执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
2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中执法不严不公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我局个别民警涉嫌受理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案件后压而不立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清查,落实整改。二是研究制定《陆丰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能力,切实为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在之前执法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局的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落实案件审核规范,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配合,确保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四是研究制定《陆丰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公安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活动,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提供法律支持,切实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是研究制定《陆丰市公安局法制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我局执法监督管理和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执法源头质检机制,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我局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六是研究制定《2021年度陆丰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内部学法,为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奠定基础,不断提升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七是制定印发《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进一步推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以及违规取保候审等查纠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因管辖争议产生的执法问题。
24、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中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警,坚决严肃查处队伍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在日常督察过程中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成立网上督察中心,利用网上督察视频系统开展视频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形成督察通报,建立督察数据档案,指导队伍管理、辅助领导决策。三是坚持从严治警。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之势对我局公安队伍内部涉嫌违规违纪行为主动出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我局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局公安信息网主页和办公楼一楼大厅的电子屏幕对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及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持续通报曝光,务实监督责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全体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25、针对“辅警队伍管理不严”中个别辅警涉嫌包庇犯罪分子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个别辅警涉嫌包庇犯罪分子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二是大力推进辅警管理机制探索,在政工室下设了辅警管理股,强化辅警队伍教育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持续为推动辅警工作规范化建设及全面提升辅警队伍整体素质输入动力。三是制定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并完善《陆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就辅警队伍的职责权限义务、招聘录用、管理考核监督、岗位设置、待遇保障、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界定,有效规范了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为辅警队伍的长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带辅民警”报备登记工作及《重申局驻村职工、辅警管理规范的通知》,建立起分管领导统筹、专管民警主抓和辅警骨干协助的层级管理网络,强化责任捆绑,逐级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规范辅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力度。
26、针对“辅警队伍管理不严”中个别辅警未符合招考条件但仍进入辅警队伍,且存在无证驾驶、佩戴正式民警警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已辞退存在问题的辅警,并加强对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研究制定了《陆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就辅警队伍的招聘录用及相关规范做了明确界定,制定印发《关于重申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好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辅警招录审核把关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考务工作,加强辅警队伍的监督管理,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27、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管理风险”中涉案物品管理存在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毒品仓库保管工作,完善毒品过度仓管理制度。二是强化涉案物品管理。加强对涉案车辆管理的检查,完善涉案车辆出入台账、安全设施和卫生情况,督促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涉案车辆管理规定》要求做好涉案车辆集中保管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涉案车辆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案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涉案车辆处置工作,并对查扣的所有涉案车辆拟定处置意向。
28、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管理风险”中看守所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请省厅、汕尾市局相关部门帮助转移关押人员,尽量减少超容羁押。我局主动协调检察、法院等办案单位,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加快诉讼程序,快捕快诉,尽快结案;积极向省厅监管总队、汕尾市局监管支队报告看守所已决罪犯在押存量,要求省监狱局增加调配投送名额,同时协调监狱及时收押,特别是病患在押人员的投送。对可以适用变更其他强制措施程序的在押人员,协调办案单位及检察机关给予办理变更手续,减少在押压力。二是进一步为看守所配足警力和医务人员,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看守所的监所安全。三是加快推进看守所二期建设项目。
29、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管理风险”中枪库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单位自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对各配枪单位逐单位、逐部门、逐枪弹、逐库室、逐人逐岗、逐项制度和逐条措施进行了三轮全面检查,确保各配枪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30、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管理风险”中扣留涉案资金未及时处理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暂存款的通知》,要求各办案单位根据《办案单位办理暂存款明细表》,进行全面、深入梳理,按规定尽快依法处理。
31、针对“一些领域存在管理风险”中违规未退还取保审保证金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关于报送取保候审案件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办案单位结合《保证金暂存款明细表》中的犯罪嫌疑人名单,对本单位采取保证金形式办理取保候审的,对保证金应当按照取保候审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填写《取保候审及保证金清理整治明细表》报送局法制大队,切实解决案件长期搁置的执法问题。
32、针对“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中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没有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落实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是从业务人员必备技能入手,组织警务保障室业务骨干到市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经验,学习中侧重对公车管理、封存、报废、启用以及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面,为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打下基础。三是落实我局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算。
33、针对“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中物资采购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的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印发《关于申报办公设备耗材及复印纸需求的通知》,统计我局各派出单位的办公耗材(硒鼓、碳粉、碳盒、碳水及复印纸等)消耗量,在分散类办公耗材采购方面,我局机关按季度统一采购,按需领用;派出机构自行采购,纳入经费报销。复印纸等通用类办公耗材一律实施每季度集中统一采购,按需领用,采购费用在各单位每月经费中扣除。
34、针对“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中食堂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的整改落实情况。启动“陆丰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制定印发《关于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基层所队经费保障管理规定的补充说明》,制定《陆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用餐及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杜绝相关情况出现。
35、针对“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中公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修订了《陆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陆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摩托车)油料管理规定(试行)》,并严格遵照执行,切实规范管理。
36、针对“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中差旅费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严格按照我局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杜绝超规定超标准等报销情况。
37、针对“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议记录能力,严谨工作态度,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杜绝相关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成立我局团组织。通过收集汇总各单位团员名单,并联系市团委了解筹建团组织有关步骤和程序,筛选出候选人。我局已召开团员大会,并选举出新一届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团组织建设。
三、下步工作措施
持续深化整改,补齐短板,坚决做好巡察回头看“后半篇文章”。经过集中攻坚整改,有效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继续整改的任务仍然很重,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还需不断深化,持续发力。下一步,我局党委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查漏补缺,持之以恒地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坚决兑现巡察整改政治承诺。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以巡察“回头看”整改的实际成效,不断营造陆丰公安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陆丰公安工作新局面,为陆丰奋力裂变发展实现蓝色崛起和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作出陆丰公安贡献。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深入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着力在抓常、抓细、抓长上出实招、下功夫,保持“不降标准、不减力度”,强力推进再整改、再攻坚,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对问题导向再聚焦、再加力,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三是强化正风肃纪。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挺在最前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扣重点、整改扩面,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下猛药、出重拳,对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铁腕整治、铁纪治乱,对重点案件举一反三、一抓到底。
四是强化统筹兼顾。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着力扩大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放大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和其它尚未完成整改项目,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坚持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并以此推动陆丰公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汕尾市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中共陆丰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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