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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应急管理局与四家社会应急企业签订应急物资代储和应急抢险服务社会联动保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充实陆丰市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保障工作。5月15日,陆丰市应急管理局为构建 “大应急” 工作格局,统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与广东鹏洋应急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广州华丰应急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朗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社会应急力量在市应急指挥部举行《应急物资代储和应急抢险服务社会联动保障协议》签约仪式。陆丰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通过建立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协议代储”机制,陆丰市将依托企业、机构的仓储和物流优势,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和高效调配;通过“应急抢险服务社会联动”机制,陆丰市将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技术力量和响应速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这一创新模式,既是对传统应急体系的补充,更是对全社会风险共担、责任共承机制的深化。协议框架下的紧密协作,必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信息互通共享、行动无缝衔接,共同筑起一道“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通过与社会应急力量签订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应急救援体系范畴,明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统筹协调社会应急力量高效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保各类抢险救灾任务的圆满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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