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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陆丰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委字〔2020〕12号)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丰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陆府函〔2020〕3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局草拟了《陆丰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相关意见,请将相关内容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陆丰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邮箱(lfczjxpj204@163.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吴晓苗、杨健杭 ,联系电话:8837657。
附件:《陆丰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11月2日
陆丰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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