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二次补偿”是指对年度内个人累计超过规定起付线后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付。目前,我市参保人市内外联网结算或零星报销时,大病保险待遇的享受合并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并计算支付,不需参保人再次持相关票据再次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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