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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尾医保待遇再提高!参保人就医负担再减轻!!!
自2024年1月1日起,汕尾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个人先自付比例。
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先自付比例?
二、2024年起汕尾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先自付比例怎么调整? 三、符合人工耳蜗支付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①.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患者; ②.7周岁以下的语前聋患者或经听力语言康复后有一定听力言语基础的 18 周岁以下语前聋患者。 本次政策调整对使用“人工耳蜗”患者予以重点倾斜,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原来的50%降为15%,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四、实施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汕尾市参保人自2024年1月1日起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范围内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先自付比例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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