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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双节”消防安全提示
“国庆、中秋”两节即将来临,节庆活动及商贸庆典、人员外出旅游增多,公共场所人员聚集、物流集中,加之秋季气候干燥,安全风险随之增大。为切实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安全稳定,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就“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提示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求,开展节前防火检查和节日期间防火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走断电”、清理可燃杂物措施,假期停工前应切断所有非必要电源。节日期间,应安排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员、微型站队员、安防巡查人员等力量,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建筑内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场所内各单位节前应认真研判本场所、本单位安全风险,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节日期间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实施统一管理,落实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生产经营、仓储场所应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货物违规混合、超量堆存。
三、餐饮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统一管理单位节前应组织清洗油烟管道,检查维护厂房用电、用气设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节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备完好有效。
四、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客栈节前应组织认真研判场所大客流、超负荷等极限运营情况下的安全风险,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节日期间应安排足够的应急处置力量,有效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医院、养老院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前应加强应急疏散演练,节日期间应配足夜间值班值守、防火巡查和应急处置力量。
五、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气焊等施工动火作业。
六、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七、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严禁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八、遇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 119 电话报警,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应对处置。逃生时不贪恋财物、不返回火场、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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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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