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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醒您:
一、自觉维护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三、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旅游景区,严禁在旅游景区违规动用明火和吸烟。
四、严禁损坏、挪用和遮挡旅游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五、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旅游时,不要违规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乘坐交通工具时一旦发生火灾,寻找最近的门窗第一时间逃生,或用安全锤、坚硬物品击锤窗户玻璃及时逃生。
七、宾馆住宿时,应了解火灾逃生路线图,熟知安全出口的方位,正确选择逃生路线;应熟悉防毒面具、应急逃生包、简易灭火器等使用方法;不要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为进一步提高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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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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