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不满16周岁“偷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万万不可!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2022年6月17日12时13分许,深圳一辆小车沿观平路途经龙华区新田居委公交站台北侧人行横道时,车头与在车道内逆行至人行横道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骑、乘两人受伤(两人年龄均为11岁),两车损坏。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不偷骑也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