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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禁火令解读(一)禁止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陆丰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我台将以案说法,解读在禁火期和禁火范围内禁止的行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陆丰绿水青山。
每年春分伊始,广大群众陆续上山踏青祭祖,可能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威胁。在此期间,我市组织力量在各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卡点,查缴群众携带的火种,严禁火种进入林区,从源头杜绝森林火灾。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干旱少雨,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较为严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未经许可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如有违反禁火令相关规定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相关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共同恪守禁火令,巩固近年来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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