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 公安知识库
你以为反恐离你很远?这些日常小事,可能已踩了法律红线!
反恐知识宣传
朋友们,你是否觉得“反恐”是电影里的情节,或是警察的专属工作?其实,它可能就藏在你我的日常小事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早已明确,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碰法律红线。今天,我们就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帮你划清反恐“安全线”! Part 01 这些行为,可能让你“躺枪” 1.转发极端视频:你的“随手分享”,可能成犯罪帮凶。 案例:2021年,浙江某大学生在境外网站下载一段“恐怖袭击教学视频”,并分享至班级群,称“好奇看看”。警方介入后,该学生因“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被批评教育,并留下案底。2024年,广东某市民在微信群转发一段“砍杀路人”的暴力视频,并评论“这手段太狠了”。经警方核查,该视频系境外恐怖组织宣传片。最终,该市民因“宣扬恐怖主义”被行政拘留10日。 普法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规定,传播恐怖主义音视频或宣扬恐怖主义,即使未获利,也可能面临5至15日拘留及1万元以下罚款。 警示:好奇≠合法!任何涉及恐怖主义的音视频、书籍、标识,均禁止持有、传播。 2. 一时疏忽:你的“义气”“懒惰”,可能资助恐怖活动 案例:2020年,北京某快递站因未履行实名登记、开箱验视等安全制度,导致一批管制刀具流入暴力团伙手中,被罚款50万元,并追究了负责人刑事责任。2023年,新疆某物流公司员工张某,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其职责,未落实安检制度,导致一箱藏有制爆原料的“工艺品”被捎带至境外。张某声称“不知情”,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因此被依法判处“帮助恐怖活动罪”,获刑3年。 普法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物流、寄递企业必须查验客户身份并开箱验视。若因疏忽导致危险物品流通,相关人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警示:实名收寄、开箱验视不是“形式主义”,而是阻断恐怖主义流通的关键环节! 3. 躲避实名登记:你的“侥幸”,可能换来“反恐罚单” 案例:2016年7月,深圳警方联合相关部门在侦查一起偷渡案件过程中发现,深圳港X招待所违反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如实登记涉案人员身份信息。经调查证实,该招待所曾多次不按规定检查登记旅客信息,且不及时整改。深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该招待所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场所主要负责人路某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2017年,某水疗娱乐会所未按规定实名登记、准确上传留宿人员信息,且曾在当年6月份发生过同类违法行为,已受过警告和责令限期整改。该会所因违反相关法规,被处以10万元罚款,而场所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分别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法律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酒店等住宿服务提供者必须查验住宿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信息。若因疏忽未履行实名登记义务,导致可疑人员或违禁物品入住,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 警示:住宿、长途客运等场所的实名登记不只是管理要求,更是国家安全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违反这项规定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Part 02 日常守则:4招远离反恐“雷区” 反恐不是“专业人士”的事,而是每个人的责任!记住以下“武功秘籍”,轻松守住法律底线: 1.实名制:不嫌麻烦,保护自己。寄快递、住酒店、上网吧时,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你的每一次配合,都是在阻断恐怖分子的行动链。 2.安检:不敷衍,守护安全。配合车站、机场的安检工作,拒绝携带刀具、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这些危险物品一旦落入坏人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3.警惕“极端化”:不跟风,保护他人。如果发现有人宣扬暴力、强迫他人穿戴极端服饰,或在网络上传播血腥内容,请立即举报!你的敏锐,可能阻止一场悲剧。 4.遇到可疑情况:不隐瞒,是公民责任。发现可疑人员、物品或行为,立即拨打110报警!提供详细信息(如位置、外貌特征),你的举报可能挽救无数生命。 反恐不是“与我无关”的旁观 而是“人人有责”的守护 你的每一次“较真” 都在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END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2025-12-30 15:38
粤公网安备 441581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