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社会信用是指信用主体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状态。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