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进行规范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含清查核实和处理长期挂账其他应收、应付款)应按照财资〔2016〕1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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