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已明确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直接列支的相关费用,而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的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支出均属于直接费用,应在项目直接费用中列支。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