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陆丰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关于《陆丰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
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资产处置、产权流转等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厘清市国资局与市属国有企业的职责边界,推进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制定授权放权责清单,赋予国有企业更多自主权,支持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日常监督,做好企业运行情况监控、分析和预警。
二是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执行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除核准项目以外的所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四、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由三部分组成:1.正文;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基本情况汇总表。
正文共二十二条。包括:制定目的;适应范围;资产评估内容;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内容及规定;责任追究及其他规定。
五、执行期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3.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企【2001】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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