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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地方食用植物油收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陆丰市地方食用植物油收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对储备食用植物油的管理,保证储备食用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陆续出台了储备粮仓储、质量等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为适应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新形势,中央相关文件对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新要求,《汕尾市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细则(试行)》的相关贯彻落实措施。根据《汕尾市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细则(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陆丰市地方食用植物油收储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广东省省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粮调〔2010〕36号)
2.《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的通知》(粤粮调〔2020〕167号)
3.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地方成品粮油储备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汕发改粮食〔2022〕314号)
三、编制目标
结合我市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的管理现状,有效调控食用植物油市场,增强食用植物油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食用植物油质量和数量,维护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及正常经营秩序,保持市场食用植物油价格基本稳定。对县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的管理,保证储备食用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主要内容概述
《陆丰市地方食用植物油收储实施方案》由四章节组成。
第一章: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储存品种数量、质量标准和轮换期限;
第二章:储备方式;
第三章:利费补贴标准及补贴办法;
第四章:纳入工作考评;
五、政策解读方案
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解读途径对政策进行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布。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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