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这些考试时间定了、社会组织命名有新规……本周提醒别错过!
2024-01-22 15:26:54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每周提醒,便民信息望周知!

出行提醒

  春节假期,小客车免费通行9天!

  2024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段起止时间为:2月9日(除夕)00:00——2月17日(正月初八)24:00,共计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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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假期,小客车免费通行9天!

考试提醒

  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定了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考试时间表见“详细阅读”。

医学证明文件提醒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类医疗文书管理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类医疗文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本机构医师开具医疗文书的行为,指导医师根据患者在本机构的就诊情况开具相关医疗文书,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的人员开具医疗文书,不得出具虚假医疗文书以及与医师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负责医疗文书用章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核对医疗文书内容,确认相关医疗文书是否符合本机构管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用章,且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出生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已有明确规定的医疗文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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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类医疗文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生用品安全提醒

  事关学生用品安全!三部门联手加强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的检查监控,禁止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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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关学生用品安全!三部门联手加强管理

社会组织名称提醒

  我国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

  民政部近日公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办法》明确,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中间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事)业领域限定语,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名称中的行(事)业领域不得使用“第一”“最高”“国家级”等具有误导性的文字,但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办法》还对社会组织名称中使用自然人姓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社会团体名称一般不以自然人姓名命名,确有需要的,仅限于在科技、文化、卫生、教育、艺术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以自然人姓名作为字号的,需经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已故名人的姓名作为字号的,该名人应当是在相关公益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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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统一规定!5月1日起施行

教育提醒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怎么评,三部门发文了

  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本次印发的《评审办法》,是对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更加突出技能导向。要求各地各校在评选中,优先推选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增加技能竞赛奖项,将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作为国际性技能竞赛奖项。二是倾斜支持人才紧缺专业。为贯彻新职教法精神,将国奖名额倾斜专业中的“养老”改为“康养”,增加“托育”和“护理”两个专业,体现国家对发展人才紧缺专业的支持。三是使用信息系统开展评审工作。

业务办理提醒

  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业务办理的通知

  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于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其中涉及专利权期限补偿收费业务将于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后实施。自2024年1月20日(含该日)起提交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或者自2021年6月1日起提交的纸件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需办理后续业务的,应沿用所涉专利的当前业务办理方式,电子申请以电子形式提交,纸件申请以纸件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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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业务办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提醒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近期,为充分发挥标准对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形成《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发送至 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拟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2月19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新功能上线提醒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新功能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新增自定义“常用服务”功能!电子社保卡、公积金余额查询、电子营业执照……你常用的服务,都可以“一键打包”、“一目了然”,让你节省搜索时间,快速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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