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管理及农安信用制度,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与人才队伍建设,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陆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 陆财农〔2025〕49号)有关精神,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举办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培训班。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上述培训项目主办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培训资金预算20万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实用、实际、实效”原则,遴选熟悉汕尾市、陆丰市农业发展情况,有能力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培训机构。
二、培训项目要求
(一)培训对象:各镇(街道、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协管员),各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不少于370人),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不少于230人)等。
(二)培训方式:按照“集中培训、示范带动”的原则,坚持集中培训授课与现场指导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划片区集中培训工作,全市23个镇(街道、场)、星都管理办公室分为四个片区,每片区为一期,每期培训1天。
(三)资金预算:20万元(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培训内容: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及农安信用工作、禁限(停)用农兽药、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等。
(四)培训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行政处罚;
(三)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专业的财务会计,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具有相关的培训资质,近年承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培训项目;
(六)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综合类)、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名单优先考虑;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截至2025年8月22日下午6点前
地点: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11楼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郑梓楠 电话:0660-8821125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培训机构的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师资力量及相关资质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
2、承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等培训的证明材料;
3、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资金预算明细等);
4、机构办学条件相关材料等相关材料。
5、培训机构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综合类)、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名单的证明材料(如有)。
所有相关材料评审通过后需提供原件。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截至前将密封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携带或邮寄到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二)评审确定。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作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陆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予以确定。
附件:陆丰市2025年公开遴选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申报书.docx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