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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810072503013/2025-00092 分类:
发布机构: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6-28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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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9  浏览次数:-


各镇(街、场)人民政府(办事处)、星都管理办公室,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作为发展粮食生产的关键措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260号)文件要求,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提升粮油单产为核心任务,聚集规模种植主体,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技术集成、优化服务支撑、培育经营主体等举措,推广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相融合的生产模式,突破单产提升瓶颈,推动我市粮油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高效化方向迈进。    

  二、实施范围与要求

  (一)实施区域

  覆盖全市粮油主产镇(街、办、场),优先选取生产基础扎实、规模种植集中、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区域开展。

  (二)主体要求

  1、资格条件:相对连片规模种植水稻、甘薯、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面积达10亩(含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组织粮油规模种植且实际承担粮油生产成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提供村委情况生产证实或土地流转手续,拥有稳定生产经营能力,并承诺严格执行项目技术措施,配合做好数据记录、测产验收、示范展示等工作。

  2、限制条件:申报实施主体不得与2025年水稻合理密植单产提升项目、2025年中央财政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实施主体重复;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作为奖补对象种植面积。

  (三)技术要求

  1、水稻。稳定双季稻种植面积,减少直播稻。推广高产优质及加工专用型水稻品种,大力发展工厂化集中育秧,因地制宜提高栽插密度,确保亩株数达1.3万穴以上。深化熟化“一喷多促”技术应用,提升机械平整地、机插机抛作业水平,持续推进机插侧深施肥减量化。突出抓好水稻“三虫两病”、草害和农田鼠害综合防治和台风、洪涝等气象灾害防御减损及灾后补种。

  2、玉米。依据土壤肥力和管理水平,适度增加种植密度,力争全市玉米亩均增加100株左右,达到2500株以上,实现密植高产。推广优质、高产、耐密植、宜机化品种,普及种子包衣技术,推广精量播栽、分层施肥、秸秆还田、化控防倒等关键技术。加强玉米螟、草地贪夜蛾、茎腐病、南方锈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治,鼓励玉米秸秆饲料化应用,提高秸秆利用率。

  3、甘薯。推广高产、优质及加工专用型品种,大力推广应用脱毒健康种苗,优化基肥投入量,推广肥、药、水一体化技术,实施水旱轮作减少病虫害。推行平插密植种植方式,提高甘薯结薯率,提升甘薯单产。

  (三)单产提升目标要求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项目区规模种植主体粮油作物单产得到提升。水稻单产比我市2024年提升1%以上(早造水稻单产340公斤/亩以上、晚造水稻单产398公斤/亩以上);甘薯单产鲜薯比我市2024年平均亩产提升4%以上(普通甘薯单产达1800公斤/亩以上,优质甘薯单产达1600公斤/亩以上);玉米单产鲜苞比我市2024年平均亩产提升1%以上(即单产558公斤/亩以上),带动全市粮油单产稳步增长。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规模种 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 32号)要求,省下达专项资金178万元,专项用于我市2025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助,计划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3.56万亩次。若上年度存在结转资金,将统筹用于项目奖补。

  四、实施步骤

  项目遵循“主体自愿申报、测产结果导向、公开公平公示”原则,确定奖补对象后一次性发放奖补资金。

  (一)主体申报

  1、申报程序

  各镇(街、办)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主体需填写《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依据申报主体的单产水平、种植规模等因素,经镇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复核,依据单产水平、种植规模等因素,择优确定项目承担主体。

  2、申报材料

  详细填写申报表,明确种植种类、面积规模、技术路径、单产目标等信息。提供实施水稻机插秧、甘薯水肥一体化和玉米集成推广密植等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投入情况照片等。

  需提交材料:《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田间记录表(附件2)、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银行对公账户(或个人社保金融卡)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或土地托管村级证明等、项目区位示意卫星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经镇审核确认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股。

  (二)过程记录

  项目主体需严格落实田间管理和关键技术措施,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控、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技术应用情况,实行“一主体一档案”管理,填写田间记录表(见附件2),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和主要措施。

  (三)测产核实

  作物收获季节,项目主体如实上报实际单产,由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测产核实,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上报汕尾市级复核,汕尾市级承担不低于5%的抽测复核任务。

  (四)结果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产结果,以单产提升成效为依据确定奖补对象,通过运用“粤财扶助”平台、政务信息网等线上线下渠道,公示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公示期有异议的,及时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通过“粤财扶助”平台申请兑付资金;资金下达到地级市,由汕尾市提级拨付的,直接兑付到项目主体。

  (五)奖补标准

  为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综合考虑比较效益,在单产提升前提下,执行“双限”补贴标准:水稻每亩每造补贴50元,甘薯每亩每造补贴40元,玉米每亩每造补贴40元,单个规模种粮主体每造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按早晚二造进行申报,早造于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申报;晚造于9月20日前完成申报,需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与植保植检股。(联系人:李荣禄,联系电话:18988766396)

  特此通知。


  附件:1、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2、田间管理记录表

             3、农作物测产表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8日



附件:

1.附件1陆丰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docx

2.附件2田间管理记录表.docx

3.附件3农作物测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