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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陆丰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审定等程序,确定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7人,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要求,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为建设文化强市作出贡献。
特此通知
陆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陆丰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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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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