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 2村1单位获全国表彰
记者在5月23日公布的《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中获悉,陆丰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受到表彰。其中,东海街道六驿村、南塘镇潭头村2个村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广东新华发行集团陆丰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陆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积极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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