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陆城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2025-01-26 11:09:34 陆丰融媒体中心 字体:

  根据市政府《陆丰市陆城区域市容秩序整治“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汕尾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陆丰市陆城“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为加强陆城环卫管理,努力创建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陆城市区内各单位及商住户,应按规定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自家门前的卫生、整洁、通畅。

  二、实行摇铃定时定点统一收集生活垃圾的方式,在陆城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定时、定点排放,统一收运。环卫工人将每天二次临街入巷摇铃收集垃圾,收集垃圾时间为每天早上7:00至上午8:30前晚上7:00至晚上9:30前,各单位和商住户应将垃圾袋装后,在此规定时间排放,其余时间应暂放户内,严禁乱倒乱放。

  三、各单位及商住户应自觉将垃圾装袋后投放到垃圾收集箱(桶),坚决杜绝将垃圾裸露乱倒、乱扔在路道或人行道上,确保城市道路的整洁卫生;各商住户装修废弃物和废弃大件家具(如:沙发、衣柜、床等)不得随意抛放路面,不得投放在垃圾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内,可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或保洁公司(北堤片区电话:16606605211 南堤片区电话:13692924558 )上门收集。

  四、开展环境卫生联合执法,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垃圾的,按照相应规定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损坏环卫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同时可处以重建(置)价2至10倍罚款,并将通过媒体给予曝光。

  五、开展陆城区域市容秩序整治“春风”行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益于每个市民的身体健康,有利于提高城市品位,希望广大市民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的家园。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陆丰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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