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英镇机构编制职数框架
根据《陆丰市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 和机构编制核定的基本原则,经市委同意,现就上英镇职责调整及机构编制职数框架通报如下,作为转隶组建和制定“三定”规定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职责调整及相应机构编制划转
(一)划入市司法局上英司法所相关职责,相应划入其政法专项编制2名。
(二)划入市财政局上英财政所相关职责,相应划入其机关事业编制6名。
(三)划入市自然资源局上英自然资源所相关职责,相应划入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名。
(四)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潭西所相关职责,相应划入其行政编制3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名。
二、内设机构
(一)核定上英镇内设8个机构:
1. 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2. 人大办公室;
3.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4. 纪检监察办公室;
5. 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6. 综合治理办公室;
7. 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
8.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科级。
(二)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三、编制和领导职数
( 一 )人员编制
核定上英镇编制51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政法专项编制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机关事业编制6名。
(二)领导职数
1. 部门领导职数
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镇长1名,副书记2名,党委委 员兼任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兼任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其他党委委员按有关规定配置;人大主席1名,人大副主席1名,副镇长2名。
2.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1)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2)人大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纪检监察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设主任1 名,副主任2名。
(6)综合治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7)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8)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主任(队长)1名,副主任(副队长)2名。
四、事业单位
(一)设立中共陆丰市上英镇委员会党校(党建指导中心), 为中共陆丰市上英镇委员会属下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 制3名,财政补助一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设立陆丰市上英镇政务服务中心,为上英镇人民政府 属下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5名,财政补助一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划入上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2名。(核定编制数已包含划入编制数,下同)
(三)设立陆丰市上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 中心),为上英镇人民政府属下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0名,财政补助一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划入上英镇水利水电管理所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3名; 划入上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3名;
划入上英镇畜牧兽医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2名;
划入潭西农机技术推广区域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1名;
划入潭西林业工作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1名;
划入上英水产技术推广区域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1名。
调剂编制数1名用于充实其他事业单位。
(四)设立陆丰市上英镇综合治理中心(网格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上英镇人民政府属下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 定事业编制3名,财政补助一类,设主任1名,副主任 1 名 。划入上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2名。
(五)设立陆丰市上英镇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队),为 上英镇人民政府属下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3名,财政 补助 一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划入上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1名。
(六)设立陆丰市上英镇财政事务中心(村组财务结算中心); 为上英镇人民政府属下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5名,财政补助 一类,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划入上英镇财务结算中心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3名。
(七)设立陆丰市上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上英 镇人民政府属下正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6名, 其中财政补助一类4名,财政补助二类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 1 名 。
划入上英镇文化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2名;
划入上英镇广播电视网络维修站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4名。
核销财政补助二类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