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桥冲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2022-11-28 12:59:46 本网 字体:

陆丰市桥冲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统筹协调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推进乡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便利营商、土地流转、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

(五)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市场监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

(六)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七)按照管理权限,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九)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十二)领导本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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