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大家好!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作为全镇群众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便捷实用,却也因部分群众的违规行为,埋下诸多安全隐患。令人痛心的是,2025年以来我镇涉电摩交通亡人事故多发,每一起事故都击碎了一个家庭的幸福,教训深刻、令人警醒。为切实守护大家的出行平安,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我们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六点倡议:
一、规范佩戴头盔,守护生命安全。头盔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的“生命盔”,驾乘人员上车后务必系紧头盔系带,坚决杜绝“假戴、不戴”现象,让头盔真正成为抵御危险、守护生命的“防护盾”。
二、严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骑行。坚持“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和“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安全文明骑行理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占道行驶,行经路口主动减速避让行人,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三、杜绝非法改装,保障行车安全。不擅自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改装,不加装雨棚、遮阳伞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装置,不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过期的电摩车辆,不遮挡号牌,从源头规避安全隐患。
四、规范车辆停放,维护通行秩序。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占用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消防通道,不随意乱停乱放,共同保障道路通行畅通。
五、强化监护责任,守护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骑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不擅自驾驶电摩车辆上路,不骑行超标电动车,自觉远离交通危险。
六、配合专项整治,共建平安家园。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电摩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觉纠正交通陋习,积极劝导身边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全镇良好交通秩序。
平安是福,安全至上。每起事故、每条生命都时刻警示我们,交通安全容不得丝毫侥幸。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带动家人朋友共同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行、安全出行。愿我们携手并肩,守护每一条道路的平安,共建幸福美好家园。衷心祝愿全镇人民出行平安、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陆丰市南塘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