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镇人居环境,提升镇容镇貌品质,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和典型镇建设,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城镇发展环境,结合南塘镇实际情况,我镇决定进一步加强全镇范围内“六乱”(乱摆卖、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乱象的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南塘镇辖区内主次街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共活动场所、居民集中居住区等全域区域。
二、整治时间
2025年11月25日起。
三、整治内容
(一)乱摆卖整治:严禁在街道两侧、公共场所无照占道经营、流动摆摊;农贸市场摊位须在指定区域规范有序经营,不得越线占道、外延经营,确保经营秩序井然。
(二)乱停放整治:主次街道、重点区域已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所有车辆须在指定泊位内顺向有序停放;严禁在泊位外路面、人行道、消防通道、交叉路口、公交站点等区域违规停放;严禁机动车违规占道、逆向行驶、闯红灯,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保障道路通行安全顺畅。
(三)乱搭建整治:严禁擅自搭建临时建(构)筑物、遮阳棚、围栏、铁皮房等设施,已违规搭建的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将依法强制拆除。
(四)乱拉挂整治:严禁随意在道路两侧、公共设施、建筑物外立面拉挂横幅、商业广告、线缆、衣物等物品;权属单位或个人须及时清理规范废弃线缆、破旧横幅,确保城镇空间整洁。
(五)乱堆放整治:严禁在街道路面、人行道、公共绿地堆放建筑材料、生活垃圾、杂物等;确需临时堆放建筑材料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设置防护设施,完工后及时清理。
(六)乱张贴整治:严禁在墙体、电线杆、公共设施表面乱贴、乱涂、乱画小广告及各类非法宣传品;各类合法宣传信息须张贴至指定公告栏,做到规范有序。
四、整治实施及法律责任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南塘派出所、交警中队以及各村(社区)将联合组织开展整治行动。针对违规“六乱”行为,执法人员将责令其当场整改;若拒不整改,将依法采取扣押相关物品、拆除违规设施等措施。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劝离、拖移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居民和商户自觉遵守本通知的规定,主动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积极践行文明出行理念,携手维护南塘镇的良好环境秩序。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陆丰市南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