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决定,促进政府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汕府〔2020〕7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对陆丰市南塘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并进行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陆丰市南塘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2)建设单位:陆丰市南塘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陆丰市南塘镇
(4)工程建设性质:改扩建
(5)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建设包括:1)道路改造27条,总长度约13.3km;2)建设雨水管道10.23km,污水管道8km,外立管改造64.6km,一体化污水提升泵井1座,排污处理设施2座;3)扩建自来水厂,增加2100m3蓄水池,改造提升设备系统4套、改造进厂道路5600m等;4)改造自来水管网,新建管网长度约为90km,配套智能水表9300个;5)完善镇区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停车场1处、消防安全宣传基础设施5处,安装消防栓104个、微型消防设施10个,沿街招牌统一改造1252个等。
(6)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29537.10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本地配套财政资金。
(7)工程建设年限:本项目周期为18个月。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的需求;(2)工程建设是实现南塘镇村村通自来水的需要;(3)工程的建设是加快南塘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征求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公众,特别是与工程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工程的意见:(1)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2)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3)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不适的风险;(3)工程建设影响交通、出行不便的风险;(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示期10天(含节假日)。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在此,我们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陆丰市南塘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马主任,联系方式:电话:0660-8152889、E-mail:18023190612@163.com。
陆丰市南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