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2022-12-08 17:25:20 甲子镇人民政府 字体:

    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兹有陈娘庆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号:N454279,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工作单位: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有效期:2022-12-31);戴斯锦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号:N464945,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工作单位: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有效期:2026-04-27);蔡国泽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号:N464956,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甲子镇,工作单位: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有效期:2026-04-27)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镇举报(举报电话:0660-8561260)。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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