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镇行政执法证人员林冠睿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号:19100497768发证日期:2024年01月31日),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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