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5030501)
2025-03-05 15:28:14
甲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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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 3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瀛新大道)
联系方式 : 0660—856126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李光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甲子镇城西社区西北环城路西二十横巷1号 | / | 300/504.11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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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蔡佳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甲子镇两东社区飞鹅岭五巷47号 | / | 44.14/139.6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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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余洁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甲子镇瀛东社区四区吉祥二巷13号 | / | 106.6/282.66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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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