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溺水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2024-08-19 17:20:06 甲子镇人民政府 字体:

广大居民朋友:

  暑期将至,天气转热,溺水事故也进入危险期、易发期和高发期,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是当前全镇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广大群众朋友们不断增强自我安全教育意识和保护意识,提高自身的避险和自救能力,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为了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防溺水意识。生命可贵,溺水伤亡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无法磨灭的后果和伤痛。大海、河道、水库、水塘、机井、深坑等溺水安全隐患近在咫尺,稍有一点疏忽,就可能给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溺水事故危害,珍爱生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2.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层出不穷,家长应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主体责任,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务必及时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3.做好防溺水家庭教育。溺水防控,教育先行。安全教育关乎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第一步,加强对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杜绝溺水伤亡事件发生的基石。务必要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没有家长和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

  4.增强防护意识与自救能力。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不提倡孩子下水营救溺水者,孩子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是呼叫大人求救,如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游泳,请您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猛于虎,任何一次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吞噬孩子的生命。为了美好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提高防范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陆丰市甲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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