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2025-10-30 17:28:23 本网 字体:

广东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的决策部署,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本省户籍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 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 抚养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婴幼儿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 按相应子女数计算,且同一胎次同等对待。

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 的育儿补贴。

二、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补贴标准是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 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 月数折算计发补贴(详见附件3)。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 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三、申领程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 儿户籍所在地申领,用于育儿相关支出。婴幼儿死亡时尚未完成 户籍登记的,向申领人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 一 )申请。申领人填写婴幼儿及申领人有关信息,提供婴 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基础材料,并结合具体情况按照 育儿补贴信息系统指引提供可证明申领人与婴幼儿抚养关系的 相关材料。申领人应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 承 诺 。

申领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粤省 事”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专区提交申请;也可到婴幼儿户籍所 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申领人是儿童福利机构 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二)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信息的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县级卫生 健康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领人并做好政策解释。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确认补贴对象 名单,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

(四)抽查。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部门按一定比例,对补贴 对象信息进行抽查。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开展抽查,实行动态 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四、申请期限

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申领人应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 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其中, 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2025年 12月31日前提出。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续领时, 相关申请信息、材料发生变更的,申领人应当及时更新。

五、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

育儿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省财政按相应比 例对市县进行补助。

育儿补贴的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 融账户,鼓励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的社 会保障卡发放。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 按程序确定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代理发放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作为申领人的,发放渠道为儿童福利机构对公账户。

育儿补贴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批。每季度审核完成后,原则上 在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鼓励有 条件的地市缩短发放周期。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育儿 补贴按相应月数折算后分年度一次性发放;2025年1月1日及 之后出生的,育儿补贴分年度一次性发放。

六、监督和管理

(一)信息管理。实施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省级部署方案,

结合“出生一件事”联办,强化地区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信 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等工作,落实信息安全 责任,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数据汇 总分析,为做好政策评估及调整优化提供支持。

(二)全程监督。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全过程监督检 查和社会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适 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骗取、冒领补 贴资金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追回,并依法依 规追究有关责任。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严格 资格审核,规范发放流程,强化便民服务,保障资金和信息安全。 全省原则上执行统一的育儿补贴政策和标准,县级以下政府不得 自行出台育儿补贴政策或标准。地级以上市政府部门拟出台其他 育儿补贴政策或提高标准的,应加强事先论证评估并按要求报省 级主管部门备案;对财力状况较差或基层“三保”保障不到位或地 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应严格加以控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站、 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深入宣传育儿补贴制度, 让广大群众了解申领条件、申领时间、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等重 要内容。在政策实施初期,各地结合实际以适当方式引导群众错 峰申请,避免网络拥堵、优化服务体验。

(三)增强实施成效。结合孕产妇保健、住院分娩和婴幼儿 预防接种、健康管理、户籍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优化服务 流程,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群众获得感。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 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和工作指导,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 取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措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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