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尾市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5]14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落实国家关于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工作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4月27日上午10点我镇组织召开2025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部署会。
会议由经发办主任吴杰克就近期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及相关工作进行汇报,并将《陆丰市金厢镇整治规范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及《金厢镇涉渔乡镇船舶出海报备制度》两份文件进行传达。同时明确2025年休渔期为5月1日12:00至8月16日12:00,全镇所有渔船均需严格执行休渔规定,各村(社区)切实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休渔政策有效实施。会议强调:
一是定人连船责任制:各村(社区)分管渔船的两委干部需严格落实定人连船工作,对所负责渔船进行全方位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休渔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AIS定位器更换:及时通知涉渔乡镇船舶船主更换新的AIS定位器,新定位器电池续航可达3年。若出现定位器损坏、故障等情况,需立即上报至经发办,以便及时处理,保障船舶监管系统正常运行,如发现人为故意损坏、拆除等行为将按照管理办法直接取消船号并纳入“三无”船舶进行打击取缔。
三是船舶临时证书办理:乡镇涉渔船舶临时证书已完成制作,各村(社区)需及时通知船主到经发办签领临时证书,同时签订《金厢镇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涉渔乡镇船舶)》和《休渔承诺书》。
四是表格上报任务:4月29日上午,各村(社区)需按时上报两张表格,内容分别为国库船舶休渔名册和乡镇船舶休渔名册,其中乡镇船舶名册需补充完善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以便准确掌握船舶休渔情况。
五是休渔船舶停泊管理:各村(社区)需对休渔船舶停泊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船舶集中、规范停泊,杜绝多点停泊现象。
随后卢建燃同志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是休渔工作经费安排:计划于8月16日休渔期结束后,与书记共同商讨休渔期间工作经费相关事宜。鉴于山门村、城美村在此次会议中迟到,决定取消两村本次休渔期间的工作经费,以此督促各村(社区)严肃会议纪律,按时参会。
二是清港清湾方案制定:初定4月29日召开全镇2025年清港清湾大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海域分组开展清理清查,以确保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确保顺利开展。
三是沿海“灯光诱捕”排查:各村(社区)需在5月1日前对沿海“灯光诱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际情况。镇经发办负责联系供电所,对相关电线等设施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四是休渔期间渔民生活保障:
1.积分制礼品发放:实行积分制管理,休渔期三个半月,每半个月结算一次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发放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等生活礼品,保障渔民基本生活需求。
2.短期务工对接:镇公共服务办负责与人社局对接,积极协调,为有就业意愿的渔民提供短期务工机会,帮助渔民增加收入,缓解休渔期经济压力。
3.临时救助申请:对于休渔期间无工作、生活困难的渔民,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为2000元。各村(社区)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渔民违规出海、船舶不在指定点位停泊、私自拆除AIS定位器等情况。镇、村两级需在五一期间完成资料初审工作,并于休渔期结束前(8月初)完成最终审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上报至陆丰市民政局。
五是休渔期间定人连船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定人连船工作,若船舶在休渔期间违规出海,且被渔政部门或镇政府发现,而村干部存在隐瞒不报情况,将直接对村分管渔业的干部进行纪委立案,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是非法卖油点整治:5月6日起,镇执法队、镇应急办、镇消防队联合开展行动,对全镇非法卖油点进行全面排查和取缔,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市场秩序。
七是造船厂排查工作:各村(社区)需对辖区内造船厂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形成报告,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镇经发办。
八是渔民临时就业招聘会筹备:5月6日,由镇公共服务办就渔民临时就业招聘会相关事宜与上级部门密切对接,做好招聘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九是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到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中,大力推进渔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入户联心”等宣传手段,结合执法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引导政策、了解民情、释疑民惑、集聚民心,实现广大渔民群众对伏季休渔工作的了解、支持和配合。
下来,金厢镇将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三无”船舶的决策部署和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渔船检查与渔港管理力度,对“三无”船舶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艘拆解一艘,以实际行动筑牢金厢镇渔业船舶安全防线,确保渔业生产安全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