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2023-02-13 16:45:28 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字体:

  兹有汪经宇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号:19100497638,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甲东镇,工作单位: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有效期至:2027-09-14),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镇举报(举报电话:0660-8201115)。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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