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东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甲东镇化解不动产
登记(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化解当前我镇不动产登记(自建房)中存在的突出遗留“登记难”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化解登记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现决定成立甲东镇化解不动产登记(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施宏展(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伟铭(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林坚维(党委委员、副镇长)
卓国荣(副镇长)
肖木军(副镇长)
成 员:江文忠(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汪经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范烁枫(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杨汉深(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李灿炜(团委专职副书记)
简浩亮(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梁国流(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鸿钦(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林汉涛(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卓国荣同志担任,汪经宇同志任副主任,人员在各有关单位抽调,负责日常事务,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机构,不刻印章,需要印发文件由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代章,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机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调整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行文。
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