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党政办字〔2025〕1号
关于印发《甲东镇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甲东镇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指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陆丰市甲东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甲东镇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近期,东海街道和碣石镇相继发生出租屋火灾,分别造成17人和8人被困,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出租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汕尾市居住出租屋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等要求,有序推进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规范提升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3月30日
二、整治目标
对全镇居住出租屋进行排查整治,摸清底数,整治和消除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改善我镇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范围
居住出租屋,重点为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屋。
四、整治重点
对照《汕尾市居住出租屋安全管理条例(全文)》,对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疏散条件、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设施配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平面布置和内部装修、火灾警示和逃生演练等方面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等突出风险。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2日至1月5日)。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根据本方案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和工作进度表,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排查登记阶段(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驻村民警、网格员等力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集中精力对本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全面采集房屋居住人信息,摸清底数建立“一房一档”(附件1)并实行信息化管理,督促出租人主动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排查登记期间,要同步开展居住出租房的排查整治,并填写《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和《甲东镇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附件3),做到边查边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各村(社区)要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存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依法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登记在册的隐患基本消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3月21日至3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前期集中治理情况,分析问题,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2025年3月22日前,各村(社区)要逐户开展检查验收,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填写《出租屋消防安全验收登记表》(附件4)。2025年3月25日前,镇应急办将组织对居住10人以上出租屋全数进行检查,对居住10人以下的出租屋进行抽查。2025年3月30日前,市消安委办将组织对居住10人以上出租屋全数进行检查,对居住10人以下的出租屋进行抽查。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开展不彻底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综合管理责任,要结合当前的“百千万工程”等工作,开展综合治理。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氛围,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形成整治合力。各村(社区)要统筹力量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实行网格化常态化排查整治及管理;派出所要加强与各部门间出租屋底数的共享,结合治安和流口管理,继续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镇规建办要加强租赁行业、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各村(社区)要成立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并负责对专班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形成书面清单,按照分级分类处置机制督促整改,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按照职权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机制创新。在居住出租屋密集区域,要探索建立志愿消防组织、房东协会。要针对出租屋监管缺乏执法手段的现状,探索将出租屋安全情况与诚信体系建设挂钩,将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出租屋,纳入信用管理体系,记入出租人的个人征信,让出租屋业主真正感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压力,提升整治工作的整体质效。
请各村(社区)1月7日前报送部署情况,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3月22日前报送附件4至镇应急办。
附件:1.出租屋档案登记表
2.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3.出租屋消防安全验收登记表
4.村(社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验收登记表
5.出租屋消防安全技术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