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西镇公益性生态墓园(骨灰楼)项目建设土地迁坟的通告
为切实促进河西镇公益性生态墓园(骨灰楼)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镇公益性生态墓园(骨灰楼)项目土地征收及拆迁方案的通知》(陆府办【2019】7号)的有关规定,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河西镇公益性生态墓园(骨灰楼)项目位于河西街道石山
村西坑水库一带两侧范围。
二、在本次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所有权人必须带齐有关证明
材料,于2023年5月5日前到河西街道双峰山公墓园项目办公室(X134线往西坑水库方向)登记,联系人及电话:许秋陆(河西街道办事处 13502361089)、沈连杰(石山村委13927918608)。并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迁移,逾期将作为无主坟墓处理。
三、坟墓拆迁补偿标准:
1、大穴坟墓(有坟手)每穴补偿5000元;
2、小穴坟墓(有坟手)每穴补偿3000元;
3、骨坛(金斗、坟堆)每个补偿300元;
4、无主坟墓按每穴1000元标准统一迁移安置。
四、对故意阻挠项目推进或坟墓迁移工作的肇事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陆丰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6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