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
2022-12-09 16:03:05 本网 字体:

  兹有黄岸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号:N457315),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河西街道,工作单位:陆丰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有效期:2022-12-31);卢汉潮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号:N457302),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河西街道,工作单位:陆丰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有效期:2022-12-31);卢丽娟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证件号:N457322),执法区域: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河西街道,工作单位:陆丰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有效期:2022-12-31)因上述三位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街道举报(举报电话:0660-8967008)。

  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丰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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