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车辆的认领公告
我单位在开展执法活动中,查扣车辆9辆,车辆信息如下:
1. 鑫宇重工小铲车

2.洞发-18YA型拖拉机

3.东风小康单排箱式小货车

4.农用自卸拖拉机

5.洞发牌农用自卸拖拉机

6.农用自卸拖拉机

7.德隆瑞—18YA型农用自卸拖拉机

8.本田SCR100摩托车

9.本田复古风格电动踏板车

为做好上述9辆车辆后续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即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请上述车辆所有权人在公告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车辆相关有效证件到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广东省陆丰市湖东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人:蔡同志,联系电话:13302682568)接受调查并主张权利。逾期将按规定作为无主车辆进行处置。
陆丰市湖东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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