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08-12 15:16:16 本网 字体:

编号:HD006

  经初步审定,我镇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镇规建办。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m²

用途

四至

备注

1

韩木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陆丰市湖东镇宁港社区人民新街三巷2号

128.8/79.63

城镇住宅

东至:陈楚,南至:公用巷道边,西至:陈赛林,北至:巷道边


异议书面材料送到地址:湖东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8132051


公告单位:湖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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